背景介绍

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(20082020)》要求,“到2020年,深圳市市区防洪防潮能力达到200年一遇。”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》(2016年版)(GB50014-2006)提出,超大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100年。按照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“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”的工作要求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内涝灾害较严重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珠三角地区作为广东省排水防涝补短板重点区域。防洪排涝也一直是省、市人大代表极为关注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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